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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报送2024年因公出国(境)计划的通知

发布者:  时间:2023-12-14 22:48:54  浏览:

根据吉林省外事办公室2024年最新文件精神,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计划申报条件

(一)申报范围

因公出国(境)范围包括赴国(境)外进行学术交流合作、参加国际会议、参加文体访问演出、运动比赛等,无实质任务的一般性访问、考察等不予审批。

注:本次报送的因公出国(境)计划不包含CSC留学基金委资助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

(二)经费来源

出访须有合理经费来源,其中科研经费须有国际交流经费预算,无经费来源者不予审批。

二、计划申报流程

(一)单位初审

请符合上述要求,有出访计划的教职员工填写《2024年因公出国(境)计划表》,另附经费来源佐证材料复印件(如立项书复印件等),由各单位初审,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
(二)提交材料

1.汇总后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《2024年因公出国(境)计划表》纸质版及申报人佐证材料

2.《2024年因公出国(境)计划表》电子版以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:oiec@jlnu.edu.cn。

截止时间:2023年12月19日(星期二)上午11:00

地 点:国际交流与合作处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)

第十一教学楼八楼812室

联系人:于老师

联系电话:3290040

(三)学校审核、计划上报

因公出国(境)计划经校长办公会、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,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)报送吉林省外事办公室审批,计划获批后统一录入吉林省相关管理系统。

三、吉林省外事办公室审批

根据文件精神,吉林省外事办公室将按照报送计划审批出访团组,未报计划的团组将不再审批。

备注:经吉林省外事办公室审核通过后,请各位申报出访人员在拟定出国(境)日期前3个月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)办理相关手续,以免影响出访任务报批执行。

附件:2024年因公出国(境)计划表

国际交流与合作处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)

2023年12月14日